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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樂齡學 習南區輔導團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核心課程講師)」 計畫1份

主旨:轉知教育部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15年度樂齡學
習南區輔導團樂齡學習專業人員培訓(核心課程講師)」
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12日臺教社(二)字第1150024681號函
辦理。
二、為協助樂齡學習中心精進課程規劃與教學,以提升樂齡學
習品質,教育部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旨揭培訓,參
加對象以樂齡學習南區輔導團督導之高雄市、屏東縣、臺
東縣及澎湖縣樂齡學習中心講師為優先,其報名資格條件
如下:
(一)已取得教育部或縣市政府「樂齡學習專業人員(一般課程
講師)培訓證明書」者滿1年以上,且於取得一般講師資
格後於教育部所屬終身學習機構、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轄屬樂齡學習中心、大學校院承辦樂齡大學等單位開
課累積滿10小時之樂齡講師。
(二)現任樂齡學習中心講師,且於114年持續在樂齡學習中心
開課。
(三)由樂齡學習中心主任推薦。
三、旨揭培訓自115年5月20日起受理報名至6月10日止(限額
100名),請轉知符合資格之講師至線上表單(網址:
https://forms.gle/4FG51TzDNyDNCM1Z7)報名。相關報名
資訊詳見「教育部樂齡學習網」及附件。
四、自115年起「核心課程講師」培訓證明書改發電子證書。
五、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成人教育中心
張先生,電話:(07)7172930分機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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