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5學年度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辦理辦法
依據新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發給要點辦理。
申請資格:
1、原住民身份,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國小在學學
生。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3、非國小一年級新生(非一年級上學期入學新生)。
發給名額:
1、全校原住民學生總人數每10人得發給1名,若有餘數未
滿10人亦得發給1名;分校分班比照辦理。若全校原住
民學生總人數未滿10人亦得發給1名。全校原住民學生
人數之計算時點,以當學期開學日為準。
2、於上述發給名額內,學業優秀獎學金錄取人數佔總名
額之七成;特殊才藝獎學金錄取人數佔總名額之三
成,名額未滿時,得流用至學業優秀獎學金。
3、學業優秀獎學金或特殊才藝獎學金僅能擇一申請。
申請標準:
1.學業優秀獎學金:前一學期學習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
者
2、特殊才藝獎學金:前一學期個人才藝比賽成績優異,
經提出相關比賽成績證明文件,依比賽加總積分高低排序錄取
新北市原住民獎學金、國教署原住民獎學金兩案,由本組依身分成績篩選後,個別通知申請。
有相關問題請洽註冊組#812
申請資格:
1、原住民身份,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國小在學學
生。
2、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3、非國小一年級新生(非一年級上學期入學新生)。
發給名額:
1、全校原住民學生總人數每10人得發給1名,若有餘數未
滿10人亦得發給1名;分校分班比照辦理。若全校原住
民學生總人數未滿10人亦得發給1名。全校原住民學生
人數之計算時點,以當學期開學日為準。
2、於上述發給名額內,學業優秀獎學金錄取人數佔總名
額之七成;特殊才藝獎學金錄取人數佔總名額之三
成,名額未滿時,得流用至學業優秀獎學金。
3、學業優秀獎學金或特殊才藝獎學金僅能擇一申請。
申請標準:
1.學業優秀獎學金:前一學期學習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
者
2、特殊才藝獎學金:前一學期個人才藝比賽成績優異,
經提出相關比賽成績證明文件,依比賽加總積分高低排序錄取
新北市原住民獎學金、國教署原住民獎學金兩案,由本組依身分成績篩選後,個別通知申請。
有相關問題請洽註冊組#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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