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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山佳國小-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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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國小學童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案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115年8月20日(115)一貫道財字第052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相關資訊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市公立國小家境清寒、品格良好且學業總平均甲等以上之2至6年級學生(1年級新生無前學年度成績,不符本案申請資格)。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10月1日止。
(三)補助名額及金額:每校1名(不含分校),每名新臺幣3,000元整。
(四)申請方式:申請學生填具申請單後,由學校先進行審查,並將合格學生相關申請紙本資料(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申請單及學校領款收據)掛號寄至該會地址(806006高雄市前鎮區景德路2號)。
(五)該會收到各校申請資料無誤後,即在截止日後1個月將獎助學金匯款至各校指定帳戶(匯款註記有該會統一編號:18424584),請逕自查詢入帳與否,若無收訖,請致電該會告知。
(六)倘有疑問請逕洽該會,電話:(07)338-1229,傳真:(07)333-2184。

三、檢附旨案申請單供參。

註冊組辦理說明:本案公告至9/11(五)前,若無人提出申請,則由本組篩選校內符合身分學生後擇一送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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