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志願服務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30屆志願服務 楷模「金駝獎」獎勵選拔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4年4月22日新北社區字第1140757415號
函辦理。
二、「金駝獎」係全國志工最高榮譽,該選拔要點中有關服務
年資及時數之計算係自90年1月22日(「志願服務法」公布
施行)起算至114年5月31日止,有關候選對象及候選標準
請詳細參閱選拔要點(如附件)。
三、推薦日期自114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
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推薦表一律請以電腦WORD
標楷體14字型、固定行高20pt,橫書繕打一式12份(正本1
份、影本11份,請自行影印),連同候選人相關資料1份
(按選拔要點第8點第2項規定依序檢齊,免備函),一併
掛號寄送: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40號11樓中華民國
志願服務協會。
四、推薦表及影印文件一律請用A4規格紙張雙面影印,以期文
件整齊(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另為資料整
理方便,所送推薦表一式12份及相關文件1份請依序檢齊用
長尾夾夾牢即可,切勿使用資料簿或資料(透明)夾。
五、有關本獎勵推薦文件涉及候選人個人資料部分,務必請各
推薦單位徵得候選人本人之同意,方得予以推薦。
六、有關選拔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電子檔可至中華民國志願服
務協會網站(http://www.vol.org.tw)-「資源分享」下
載;如有疑問需聯絡,請逕洽林均蔓社工員,聯絡電話:
(02)2391-7766。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14年4月22日新北社區字第1140757415號
函辦理。
二、「金駝獎」係全國志工最高榮譽,該選拔要點中有關服務
年資及時數之計算係自90年1月22日(「志願服務法」公布
施行)起算至114年5月31日止,有關候選對象及候選標準
請詳細參閱選拔要點(如附件)。
三、推薦日期自114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
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推薦表一律請以電腦WORD
標楷體14字型、固定行高20pt,橫書繕打一式12份(正本1
份、影本11份,請自行影印),連同候選人相關資料1份
(按選拔要點第8點第2項規定依序檢齊,免備函),一併
掛號寄送: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40號11樓中華民國
志願服務協會。
四、推薦表及影印文件一律請用A4規格紙張雙面影印,以期文
件整齊(所送資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另為資料整
理方便,所送推薦表一式12份及相關文件1份請依序檢齊用
長尾夾夾牢即可,切勿使用資料簿或資料(透明)夾。
五、有關本獎勵推薦文件涉及候選人個人資料部分,務必請各
推薦單位徵得候選人本人之同意,方得予以推薦。
六、有關選拔要點及相關申請表件電子檔可至中華民國志願服
務協會網站(http://www.vol.org.tw)-「資源分享」下
載;如有疑問需聯絡,請逕洽林均蔓社工員,聯絡電話:
(02)2391-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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