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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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海洋教育創新教學優質團隊選拔」實施計畫1份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以下簡稱該署)110年3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30256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該署為獎勵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教學,鼓勵教師跨校、跨領域共組專業合作社群,並進行海洋教育跨領域主題創新教學,以提升學生海洋教育素養,爰擬定本實施計畫。
三、前揭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請詳閱附件): 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以1團隊為限(跨校團隊不受此限),每1團隊應由3位(含)以上教師組成(至多不超過6位)。 組別: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三組,各組分別進行評選。 方式: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所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由主管機關依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各組分別推薦1至10個團隊。(縣市政府不得推薦跨校團隊)。 自行報名: 該署管轄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之教師團隊,可逕自掛號郵寄報名表報名(各校限1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所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不得自行報名。 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以上組成)。 評審標準:由該署依據「團隊運作模式與歷程、教學理念與創新教學模式介紹、教學活動設計與歷程、與校內外海洋資源整合之情形、學生素養學習成效評估」5個項次進行。 獎勵: 選取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特優3至5隊、優等5至10隊、佳作若干隊(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品質,依評審決議增減獎項名額)。 獲獎團隊成員每人頒發海洋教育創新教學績優團隊獎狀1紙,由所屬機關依權責核予敘獎鼓勵。 經評選獲得特優之團隊,另由該署函送獲獎名單至教育部,並於「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頒獎典禮中進行表揚。
四、本市報名方式: 本市所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採線上報名,請於110年6月28日(星期一)前填妥報名表上傳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https://www.sdec.ntpc.edu.tw/p/412-1000-188.php?Lang=zh-tw,逾期則不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資料紙本及檔案光碟寄送至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何雅芬輔導員收,地址:新北市八里區觀海大道36號。 自行報名: 該署管轄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立學校附設國民中小學之教師團隊,可逕自掛號郵寄報名表報名(各校限1隊);本市所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不得自行報名。 跨校團隊一律採自行報名(每團隊由同級學校2校以上組成),請填妥報名表後,於110年7月14日(星期三)前自行寄送至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收,地址: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綜合3館3樓,聯絡電話:(02)2462-2192分機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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